(青山区就业局)
(2009年6月23日 )
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区委、区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精神,根据“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,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”的有关要求,青山区就业局建立了以落实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为指针,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为重心,以创业培训、再就业培训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为着力点的工作体系,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、下岗失业人员、返乡农民工、城镇新增劳动力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再就业,稳定就业形势,提高就业质量,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。现将2009年前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2009年前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
截止到2009年6月份,全区城镇新增就业9020人,完成年目标任务13400人的67.3%;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50人,完成年目标任务5000人的65%,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60人,完成年目标任务900人的51%;农牧民转移就业1521人,完成年目标任务2000人的76%;开展城镇就业再就业培训6523人,完成年目标任务13000人的50.2%;实施农牧民外出外来人员培训1523人,完成年目标任务3000人的50.8%;创业培训完成214人,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58人,返乡农民工56人,完成年目标任务的61%。小额担保贷款共发放155笔,发放贷款共计710万元,完成年目标任务的22.9%,截止目前,我区小额担保贷款居全市第一,贷款回收率达100%;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.0%以内。
二、采取措施
(一)夯实工作基础,强化就业管理,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。2009年,青山区就业局以全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、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为工作重心,努力夯实工作基础,提升就业服务水平。一是建立失业预警机制。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区就业形势的影响,青山区就业局建立了失业预警机制,对全区57户重点企业进行企业裁员监测工作,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在岗和空岗情况,做到了然于心、全面掌握。二是每年年初开展企业用工调查。通过对辖区1000多家企业的用工需求、拟招工人数、拟培训人数进行调查,其中大中型企业497家,涉及职业工种58个,人员1609名,进一步帮助我们及时掌握全区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基本情况。开展企业用工调查的同时为企业发放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宣传手册、再就业政策解答宣传单、免费技能培训信息、就业信息等宣传品10000余份,把新的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送到企业,为企业送信息、送技能、送培训,积极与企业建立协作联动机制,为职业介绍、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三是采取开发公益性事业“买岗”、与辖区企业用工单位共同“谋岗”、人力资源职业介绍提供信息“找岗”、创办就业实体“增岗”、职业技能培训“促岗”等方式实现再就业。四是加大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高校毕业生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,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做到培训一个就业一个,就业一个成功一个,成功一个稳定一个,真正将培训工作做到实处。
(二)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,稳定就业形势。 在当前形势下,我们要把就业岗位开发作为经济发展、改善民生、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,全力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。利用社区再就业基地开发岗位。社区就业服务领域是广开就业门路,增加就业岗位,促进下岗职工、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主渠道之一,大力推进“三保”(保安、保洁、保绿)、“三托”(托老、托幼、托病)、“三大服务”(家政服务、配送服务、保健服务)、“三大管理”(物业管理、车辆管理、公共管理)的社区就业模式,使下岗失业人员不出社区实现就业。结合城区建设与管理,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,最大限度地促进困难群体再就业,促进组织就业。结合就业方式转变,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季节性、临时性、非全日制工作,健全完善社区灵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,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。2009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考核聘用了116名协管员。
(三)开展对农村“零转移”家庭的就业援助,实行动态消零。认真开展对农村“零转移”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活动,进一步完善消除农村“零转移”家庭的长效工作机制,积极努力建立农村“零转移”家庭帮扶专项基金,优先扶持发展安置农村“零转移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示范企业,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安置人员薪酬,开辟一条稳定安置“零转移”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新渠道。健全和完善农村“零转移”家庭档案,实行动态管理托底保障,确保出现一户,及时消除一户,提高就业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(四)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,提高劳动者能力就业和素质就业。为进一步将《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“五大民生工程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落到实处,青山区就业局采取加强宣传引导、职业技能培训、技能鉴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,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2004年至今,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乡(镇)、77个社区91012人实现了再就业,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6593人;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2871人,其中失业人员37206人,下岗人员28317人,培训后实现就业33898人;农民工技能培训5840人,并有1685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。一是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工作。为了全面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,区就业局积极深入到各街道办事处、乡镇及社区,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的求职愿望,充分发挥区就业局的龙头作用,积极鼓励和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,2009年1-6月共培训农民工1523人,培训失业人员4074人,下岗失业人员2449人,使5545人重新走上了就业之路。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培训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根据岗位需求特点,对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技术操作、实训等方面的岗前技能培训;根据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岗位要求,开展以技术型、操作型为主的在岗技能培训;根据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熟练程度,开展一专多能培训;根据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不愿外出务工特点,开展进村(社区)入户的引导性培训;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,利用国家出台的“创业教育与培训、创业扶持政策、创业服务”等优惠政策,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,以“提升技能、稳定就业、促进发展”为主题,建立技能培训信息收集长效机制,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,实现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对接,提高培训后的农民工、下岗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,为包头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和各类大中型企业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,确保实现顺利转移就业。
(五)是精心构筑“高起点、高质量、高标准、全覆盖”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体系。以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,深入开展促进农村劳动力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失地农民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等就业的“再就业援助月”、“春风行动”、“民营企业招聘周”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”等活动,增进求职者与企业的交流,促进就业。2009年前半年,青山区人力资源共召开了12次招聘会,进场企业有281家,提供岗位3620个,涉及400多个工种,入场人数达6000余人,初步达成就业意向450人。四是建立各类企业用工信息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,挖掘就业岗位。通过辖区走访、办事处组织、协管员深入及对全市各大中专院校的调查和企业用工调查等方式,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活动,为求职者和用工单位搭建信息交流平台,2009年前半年全区新增就业人数达9020人,畅通就业渠道。
三、存在的问题
(一)培训补贴资金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到位,严重影响“技能培训”工程进度。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再就业培训实行先垫支后补贴的政策,由于2007年、2008年的培训补贴资金至今尚未足额拨付到位,造成驻区培训机构垫支过大,运转困难,严重挫伤了培训机构积极性,影响了政府诚信,制约了再就业培训的正常开展。
(二)社保补贴资金不能拨付到位,造成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后续缴费困难、部分退休人员因欠费无法退休。按照有关规定,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,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就业,国家实行社会保险“先缴后补”的政策,一般应由企业、个人按季缴纳,政府季后补贴,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。可是从2008年四季度以来,已经有近九个月的社保补贴资金没有拨付到位,造成下岗失业人员缴费困难,产生了大量欠费现象,造成了部分退休人员也不能及时退休的情况。大范围政策性资金补贴不到位会导致大面积上访,影响政府的整体形象。
(三)岗位补贴资金不能拨付到位,严重挫伤了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公益岗位的工作积极性。几年来,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,既解决了大量的“4050”为主体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问题,也有效解决了政府在劳动保障、城市管理、社区服务等方面人手不足的问题,呈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。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公益岗位原来每月680元岗位工资就非常低,但由于各级补贴没有及时足额到位,今年以来已经连续近半年没有开资。造成全区协管员、公益岗位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,基本生活不能得到保障,工作态度非常消极。作为监督工资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,不能履行其职能,这样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。
四、下一步的工作打算
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,认真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各项劳动就业政策,解放思想,明确重点、寻找差距、完善服务,切实扩大城乡就业和增加劳动者收入。
1、全年实现培训城镇失业人员13000人次,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2000人次,有效缓解我区就业压力,同时增加农民收入。
2、继续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,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400人。广开就业渠道,大力开发适合于大龄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其就业,实现各类失业人员就业900人的目标。
3、把培训工作的重点向高校毕业生、大龄困难群体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,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创造条件。积极开展创业培训,实现创业培训350人的年目标任务。
就业是民生之本,面对不断增长的民生需求,面对更加艰巨的社会建设任务,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,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,把民生问题摆在加强社会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,充分发挥就业服务部门在改善民计民生、加强社会建设、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职能作用,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